DL/T 798- 2002 前 言 电力系统是我国较早应用卫星通信的行业之一。经过近20年的发展,卫星通信已成为电力通信的 重要组成部分。1 98 2- - 1 987年,电力系统共建设 9座 FM-SCP〔卫星通信地球站。为规范卫星通信网 的运行管理,原水利电力部电力调度通讯局于 1 9 87年以 ( 87)水电讯字第 1 6号文颁布了 《电力系统卫 星通信运行管理规程》( 局颁)( 以下简称 《规程》) 。随着卫星通信技术的发展及电力系统对通信要求的 提高,1 99 3年以来,逐步建立了以北京地球站为网控中心站的 TES卫星通信网。TES系统是 90年代 初发展起来的一种数字制式、全网状的卫星通信系统,采用集中管理方式,与原模拟制式的卫星通信系 统相比,在运行、维护、管理等方面有较大的不同。原有的 《规程》是针对 FM-S CPC卫星通信系统 制定的,很多内容已不适应 TES卫星通信网运行管理的需要。 根据原电力工业部 1 99 7年度行业标准计划项目安排,组织有关人员,对 《规程》进行了修改和补 充,目的在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卫星通信网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为电网管理和系统自动化等提供稳定、可 靠的信息传输通道。本规程主要参考了 《电力系统卫星通信运行管理规程》和 《电力系统通信管理规 程》( DL/T 54 4-1 99 4) ,并根据卫星通信的特点对电力卫星通信网的运行管理做了具体规定。 本规程实施之日起代替原水利电力部电力调度通讯局颁发的 《电力系统卫星通信运行管理规程》。 本规程的附录 A、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附录C和附录D是提示的附录。 本规程由国电通信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规程起草单位:国电通信中心。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 :曹汝滨 、冯建民 、焦 阳、周峰 、李建德。 本规程委托国电通信中心负责解释。 中华 人 民共和 国 电力行 业标 准 电力系统卫星通信运行管理规程 Re g ul a t i on s o n s a t el l i t e c o mmu ni c at i o n叩e r a t i o n a n d ma na g e me nt of p owe r ut i l i t i e s DL/ ' r 798- 2002 范围 本规程对 电力系统卫星通信 网的管理体制与职责分工 、技术管理 、运行管理 、安全管理 、地球站人 网与验收、设备维护与检测、运行统计与评价等提出了要求。适用于电力系统卫星通信电路、设备的运 行维护和管理。 本规程的设备技术指标主要以 TES卫 星通信系统为依 据。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 。所 有标准都会被修订 ,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 的可能性 。 电力 系统通信调度管理条例 ( 8 9)调通运字第 2 6号 能源部调通局 G B/1 ' 1 1 44 3. 3-1 98 9 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总技术要求 第三部分:单路每载波通道 GB/1 ' 1 2 36 4-1 99 0 国内卫星通信系统进网技术要求 YD/1 ' 7 53. 2 -1 9 95 国内卫星通信32k bi t / s ADPCM SO℃话音VSAT系统进网技术要求 DL/1 ' 54 4 -1 99 4 电力系统通信管理规程 DL 4 09 -1 9 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 电力线路部分) DL 5 48 -1 9 94 电力系统通信站防雷运行管理规程 DL/1 ' 59 8 -1 99 6 电力系统通信自动交换网技术规范 3 总则 3.1 卫 星 通 信 是 电 力 系 统 通 1 f的 重 安 组 成 邵 分 ,具 有 远 距 离 、多 址 通 信 的 特 点 ,是 买 现 电 力 系 统 管 理 现代化的重要通信手段之一 。 3. 2 制定 本规 程的 目的在于采用专业技术手段 ,提高卫 星通信网的运行 管理水平 ,保证 电路 和设备性 能符合技术标准 ,为 电网管理 、电力 调度、企业 管理和系统 自动化 等提供稳定 、可靠的信息传输通道。 3. 3 本 规程是 电力行业规程的一部分 ,各级 电力部门均须遵照执行 。 4 管理体 制与职资分工 4. 1 管理体制 4. 1. 1 各级通信运行管理部门对卫星通信网的管理必须执行下级服从上级、远端站服从区域中心站、 全网服从网控 中心站的原则 。 4. 1. 2 国电通信中心是卫星通信网的业务主管单位,并负责网控中心站的行政与业务管理工作。 4. 1. 3 网控中心站是卫星通信网的业务管理站, 负责卫星通信网的运行管理和各地球站的技术指导工作。 4. 1. 4 各网、省 (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可根据所辖地球站的实际情况,设置区域中心站,实行 分级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2 00 2 - 0 4- 27发布 2002-09- 01实 施 DL/P 798- 2002 4. 2 职责划分 4. 2. 1 网控中心站管理职责: a)负责 网控 中心站电路 、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b)负责全网使用频率安排及与卫星管理部门的业务联系。 c )监视全 网运行情况 ,管理运行档 案。 d )协助并指导各地球站进行故障排除与设备维护 。 e )在特殊情况下,有权调用各地球站的备品备件。 f )负责设置、修改各地球站的电路方式。 9)负责网控中心站仪表、工具、备品备件的维护管理。 h)组织卫星通信方面的业务交流与技术研讨。 ) 定期统计全网运行率,做出运行分析与评价,制定改进措施,并逐月汇总上报。 1 J )制定全网年度维护检测计划,并组织实施。 k)组织全 网运行维护人员 的业务培训 。 4. 2. 2 区域中心站管理职责: a)负责区域中心站电路、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b)监视所辖区域网的运行情况,管理运行档案。 c )协助并指导所辖各远端站 的运行管理 、设备维 护和故障处理 。 d )负责区域中心站和所辖远端站电路使用方案的制定与申报。 e )负责仪表、工具、备品备件的维护管理。 f )定期统计区域中心站和所辖远端站电路、设备运行率,按时上报网控中心站。 9)负责区域中心站和所辖远端站人员的技术培训。 4. 2. 3 远端站管理职责: a )负责本站电路、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b)监视电路、设备运行情况,管理运行档案。 c )按 计划对电路、设备进行维护 、检测 ,保证设备性能符合技术指标 。 d)在网控中心站或区域中心站的协助下,迅速排除通信故障,保证电路畅通。 e )负责仪表 、工具 、备 品备件 的维护管理 。 f )定期统计本站电路、设备运行率及故障处理情况,按时上报区域中心站或网控中心站。 9)负责本站人员的技术培训。 5 技术 管理 5. 1 电路 管理 5. 1. 1 各地球站在进行可能影响正常通信的任何工作之前,应以书面形式向卫星通信网主管部门申报, 并严 格按照批复意见实施 。 5. 1. 2 各地球站增减电路、改变电路方式或进行上星试验等,须提前 1 5天以书面形式向卫星通信网主 管部 门申请。批准后 ,由网控 中心站安排实施 。 5. 1. 3 卫星通信网的网络控制系统数据库实行统一管理,所有网络和地球站的数据均由网控中心站设 置和修改。配有终端操作台 ( RNOC)的区域中心站可对有关数据进行查询和监视,但不得改动。 5. 1. 4 如发生设备故障或电路中断,应及时逐级上报,并积极组织修复。电路恢复后要向网控中心站 通报情 况。 5. 1. 5 数据电路的传输方式需由使用单位向卫星通信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及技术方案,批准后方 可 实施 。 5. 1. 6 其他类型电路经卫星电路转接时.其接口必须满足相关技术规定要求。 ' I / L D 798- 2002 5. 1. 7 电路技术指标见附录Ao 5. 2 设备管理 5. 2. 1 各地球站设备的调拨、更新和报废,按有关规定办理,并报网控中心站备案。 5. 2. 2 各地球站通信及附属设备、仪表、备品备件的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建立设备责任制。 5. 2. 3 各地球站运行设备应定期维护检测,保证设备性能符合技术指标。 5. 2. 4 设备质量指标见附 录 Bo 5. 2. 5 工作环境应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 5. 2. 6 及时修复故障设备,保证备用设备完好。 5. 3 质量管理 5. 3. 1 质量管理要 以保证电路运行 率和提 高电路质 量为 目的 ,定期对 电路进行评 定测试 ,保证 电路 、 设备性 能符合 技术 指标。 5. 3. 2 卫星电路的质量评定 5. 3. 2. 1 话音 电路 : a)任何月份的0. 3%以上时间,l mi n平均误比特率不应超过 1 X 10-3 0 b)除使用仪表对电路进行定量测试分析外 ,对话音 电路可 以用 主观听音 的方法进行定性评价 。 一类: 音质良好,音量正常,没有回声,通话正常; 二类:音量正常,回声较小,但不影响正常通话; 三类 :音质不 良,音量过大 ( 或过小 ),回声较大 ,通话不畅 。 其中,一、二类为合格,三类为不合格。 c )话音电路不合格应及时检查并调整 ,处理过程与结果要有记 录。 5. 3. 2. 2 数据电路 : a )任何月份可用时间的2%以上时间,l mi n平均误比特率不应超过 I X 1 0-6 0 b)数据 电路不合格 应及时检查并调整 ,处理过程与结果要有记录 。 5. 4 频率 管理 5. 4. 1 新建地球站必须向当地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申报,并将批复副本报送卫星通信网主管部门。未经 批 准的地球站不予人 网开通 。 5. 4. 2 全网使用频率由网控中心站统一安排。 5. 5 电源管理 5. 5. 1 地球站通信设备用电必须采用独立的配电装置。 5. 5. 2 地球站 电源设备必须稳 定、可靠 。对于交 流供电不稳或停电频繁以及连续停 电时间经常超过 8h 的地 区 ,应配备稳压装置及不
2002-DLT 798-2002 关于《电力系统卫星通信运行管理规程》的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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