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经信委发〔2012〕21 号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 开展“智慧北京”顶层设计的通知 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信息化工作科学发展,落实《智慧北京行 动纲要》、《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城市信息化及重大信息基 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电子政务发展规 划》等信息化规划文件要求,按照市领导关于开展顶层设 计的工作指示,现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智慧北京”顶层设计 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顶层设计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顶层设计是适应首都经济社会需求、实现“智慧北京” 高效跨越发展的必然选择。经过“数字北京”十年发展,信 息化已经成为维持城市稳定运行、保障经济健康发展、改 善市民生活品质、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支撑。在新的发展 阶段,人口、交通、资源、环境、安全等发展瓶颈的进一 步凸显,市民信息化服务需求不断提升,信息化发展环境 的不确定性进一步增强,信息化又好又快发展的难度不断 增加。需要站在战略高度,从全局出发,系统性地设计“智 慧北京”的总体架构和实现路径,实现全局信息化的高效跨 越发展。 顶层设计是驾驭新兴信息技术、实现“智慧北京”引领 创新发展的关键举措。当前以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 网络等新技术为代表的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愈演愈烈,智 能电网、智能交通、智慧医疗等现代信息化应用的不断涌 现,综合应用各种新技术形成有效生产力的难度进一步增 大。需要从全局把握技术的特点和发展趋势,通过顶层设 计,使技术与业务实现深度的融合,进一步实现信息化引 领创新发展。 顶层设计是转变信息化发展方式、实现“智慧北京”统 筹集约发展的重要方式。 以部门为中心、自下而上的信息 化建设模式在“数字北京”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有效地促进了 信息化的全面普及和应用,但是已经不能适应“智慧北京”的 2 发展要求,转变信息化发展方式已经成为当务之急。需要 通过顶层设计,全局设计、协调推进,实现自上而下的统 筹、集约、协调发展。 二、顶层设计的内容和层次 (一)顶层设计的内容。 顶层设计是信息化发展规划的细化和落实,通过业务、 数据、系统和技术等多个视角,采用全局的系统分析,进 行现状分析、目标架构设计、互联规范和统筹建设约束分 析,明确业务之间的协同关系、系统之间的协同和共享关 系、各项任务的配合关系,设计目标架构的路径,以此指 导信息化的全局统筹发展,推动信息共享、系统整合和业 务协同。 (二)顶层设计的层次。 参照全市“智慧北京”总体架构初步设计方案,分市级、 区(县)、部门和行业三个层次开展顶层设计。率先启动 市级顶层设计,选择需求迫切、基础较好的区(县)、部 门和行业单位重点推动,形成标杆案例,以点带面,逐步 推广。 1.市级顶层设计。 3 市级顶层设计是围绕重点跨部门协同业务领域信息化 而开展的顶层设计,设计的目标是促进跨部门的信息化统 筹建设,支撑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包括领域的 信息基础设施、支撑平台、主题数据库、跨部门的重点应 用和公共服务体系等内容的现状和设计。 2.区(县)顶层设计。 区(县)顶层设计是区(县)一级的区域信息化全局 顶层设计,目标是促进区域内政府、企业、社会等信息化 的协同共享和统筹建设。在市级顶层设计的指导下,区 (县)顶层设计包括区域的信息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 政务应用支撑平台、主题数据库、政府、企业和社会的重 点应用、公共服务体系等内容的现状和设计。 3.市级部门和行业顶层设计。 市级部门和行业顶层设计是围绕部门和行业内部业务 信息化而开展的顶层设计,目标是促进部门和行业内部的 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系统,提升部门和行业运行管理效 率。市级部门和行业顶层设计在市级顶层设计的指导下, 包括部门和行业的信息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主题数 据库、政企联动的重点应用、公共服务体系等内容的设计。 4 三、顶层设计的组织实施程序 (一)成立顶层设计工作组和专家组。 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等 市级单位融合内部业务与技术部门,成立部门顶层设计工 作组,其中,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行业内相关企事业单位建 立行业顶层设计工作组。 区(县)政府组织区(县)内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有关 业务主管部门成立区(县)顶层设计工作组。 市信息化专家委选聘有关专家成立顶层设计专家组, 为每个市级、区(县)、部门和行业顶层设计组提供指导 专家。 我委组织相关单位牵头成立各领域的市级顶层设计联 合工作组,设计领域的总体框架,并选择需求迫切的重大 应用深入开展顶层设计。(市级顶层设计联合分组方案参 考附件 1) (二)制定顶层设计工作指南和总体框架。 3 月底,我委组织市信息化专家委专家、政府部门和企 业代表,共同研究制定顶层设计编制方法、标准和工作成 果模板,总结我市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形成顶层设计工作 5 指南,为各领域的顶层设计提供参考;制定全市设计领域 的总体框架,明确各领域顶层设计共同遵循业务、技术和 基础设施总体约束性的系列要求。 (三)组织开展培训。 3 月至 4 月,我委就市级顶层设计、区(县)顶层设计、 部门和行业顶层设计分类开展培训,组织已经开展顶层设 计的标杆单位开展经验交流会,指导各单位开展顶层设计。 (四)顶层设计编制。 我委组织市级顶层设计,并重点指导人口、交通、市 政、安全生产、住房、工商、行政审批、财政、审计等领 域开展顶层设计,形成全市标杆。 7 月底前,各顶层设计工作组完成专家咨询、相关单位 意见征求、公众评议等科学论证程序,并将顶层设计成果 编制说明、专家论证意见统一报送我委。 各区(县)参照市级顶层设计相关规范要求,结合区 域特征开展顶层设计工作,本级信息化主管部门统筹推进 落实,并及时与市级顶层设计做好配套衔接。 (五)顶层设计评审。 我委组织市信息化专家委专家、企业代表、公众代表 6 召开顶层设计成果评审会,分批对顶层设计成果的科学性 完善性、可行性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成果报市信息化领 导小组批准发布实施,未通过评审的成果,根据评审意见 进行调整。 (六)依据顶层设计审查项目。 市级部门要依据顶层设计成果组织开展后续信息化工 作。顶层设计成果和实施情况作为市级信息化主管部门审 查 2013 年及后续新建或升级改造项目的重要依据,并作为 电子政务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未完成顶层设计的市 级部门,原则上不能申报大额或未描述清楚与相关业务关 系的新建或升级改造项目。 区(县)参照市级范式开展本级信息化相关工作,统 筹推进 2013 年度项目审查和绩效考核与顶层设计成果挂钩。 (七)迭代完善。 部门和区(县)建立顶层设计的管理和实施机制,依 据顶层设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指导项目设计,推动系统 协同、信息资源共享。及时根据顶层设计实施效果和需求 变化,采取迭代完善的方式,不断完善顶层设计。 我委在电子政务基础平台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全 7 市顶层设计管理系统和知识库,统筹规范顶层设计相关管 理工作,服务有关单位开展顶层设计工作。 四、顶层设计的相关要求 (一)加强全局领导。 加强全市顶层设计的领导和统筹,在市信息化工作领 导小组的领导下,我委牵头,联合市机要局、市编办、市 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共同组织协调顶层设计工作,并对 顶层设计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与管理。 (二)加强组织和保障。 市级部门、区(县)要高度重视顶层设计工作,要确 定局级领导牵头,业务部门和技术部门联合工作组织,把 顶层设计作为业务部门、信息化部门开展工作的重要内容,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家和专业机构参与顶层设计,同时各部 门要加强顶层设计资金、人力等方面的保障。 (三)加强协同配合。 市级部门、区(县)全方位落实联合设计、共同论证、 协同实施的设计和实施机制,加强市区(县)两级顶层设 计工作组、部门顶层设计工作组间及跨部门联合顶层设计 工作组内部的协同配合。部门顶层设计工作中的协同效果 8 将作为后续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加强总结和交流。 我委组织专家力量加强对标杆单位的指导和服务,开 展经验总结,积极组织推广交流会,为各单位提供指导、 咨询、培训和交流服务。 请各部门、区(县)安排至少一位局级以上领导、一 位业务负责人和一位技术负责人参与市级顶层设计,明确 一名工作联系人,并参考附件 1 分组方案将相关工作负责人 及联系方式于 2012 年 3 月底报我委(报名表见附件 2)。 附件:1. 市级顶层设计联合分组参考方案 2. 市级顶层设计参与单位联系人信息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联系人:钟宜亚; 57587570,18600093661,zhongyiya@bjeit.gov.c n) 主题词:智慧北京 顶层设计 通知 9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2 年 3 月 16 日印发 10 附件 1:市级顶层设计联合分组参考方案 领域 分领域 参与部门 人口服务管 市人口计生委、市公安局、 理 市民政局、市流管办 领域主要内容 初步拟定的跨部 门的重大应用 实有人口信息管理、户籍 与居住证管理、婚姻生育 居住证 服务、流动人口管理 交通规划与建设管理、机 交通服务管 理 动车与驾驶员管理、运输 市交通委、市交管局 管理、交通管理与控制、 交通出行信息服务 、交通 交通出行信息服 务 基础设施管理 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 土地与空间资源管理、水 城市智 能运行 资源环境管 理 委、市国土局、市市政市容 资源管理、能源供给与节 委、市水务局、市环保局、 能降耗管理、环境与自然 分行业的节能监 测信息服务平台 市园林绿化局、市地勘局、 灾害监管、市容市政管理、 市公园管理中心 园林文物资源管理 市应急办、市安全监管局、 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消防局、 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社 市质监局、市市政市容委、 城市安全保 会治安、公共卫生安全、 食 品 安 全 追 溯 体 市卫生局、市水务局、市民 障 食品安全、粮食安全、 信 系 防局、市气象局、市环保局、 息安全 市国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 委、市粮食局 市民数字 生活 民生服务 市卫生局、市教委、市人力 教育服务、医疗服务、就 电子病历 社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业服务、住房服务、社保 委、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 服务、老龄服务、 民政局、市社会办 社会提供的个性化服务 1 领域 分领域 参与部门 领域主要内容 初步拟定的跨部 门的重大应用 社区管理、社会组织管理、 社会服务管 理 市社会办、市人力社保局、 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服务、 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公 虚拟社会管理、宗教活动 社会网格化管理 安局、市农委 管理、侨务服务、信访服 务 市商务委、市旅游委、市新 生产经营活动许可、从业 市场监管服 务
2012-经信委关于开展“智慧北京”顶层设计的通知-京经信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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