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数据中心统筹发展实施方案 (2021-2023 年) 数据中心是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算力基础设施和重要 保障,是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是构建智慧城 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载体。为落实《北京市加快新型基础设 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 年)》和《北京市促进数字经 济创新发展行动纲要(2020-2022 年)》,推进北京市数据 中心绿色化、智能化、集约化发展,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数字经济发展 的战略部署,加深北京“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努力提升“四 个服务”水平,以实现城市减量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 展为引领,处理好数据中心新增前瞻布局和存量优化提升的 关系,推动数据中心按功能在京津冀优化布局,为建设数字 经济标杆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引领,支撑城市创新发展;坚持科技创新,鼓 励绿色升级;坚持总量控制,聚焦质量提升;坚持统筹布局, 优化发展空间。 三、工作目标 有压有促做好国家及北京市城市高效治理和数字经济 发展的算力服务。按照“四个一批”总体思路,通过关闭一 - 1 - 批功能落后的数据中心、整合一批规模分散的数据中心、改 造一批高耗低效数据中心、新建一批计算型数据中心和人工 智能算力中心及边缘计算中心,以集约化、绿色化、智能化 为目标,打造世界领先的高端数据中心发展集群。 到 2023 年,将我市培育成为人工智能算力枢纽、先进 节能技术应用高地,建设一批高性能计算设施。保持数据中 心规模增长与我市经济发展及区域经济增速相匹配。建立优 势互补的京津冀数据中心聚集区,为京津冀地区数字经济产 业协同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区域划分 京津冀区域整体通盘考虑,因地制宜引导数据中心发展 与区域的资源基础、产业结构、经济水平相适应,推动数据 中心分区分类梯度布局、统筹发展。 (一)功能保障区域 包括东城区和西城区。仅保留满足国家重大政务及低时 延金融类需求的数据中心,逐步关闭及腾退其它老旧落后的 自用型数据中心、存储型数据中心、容灾备份中心(不包括 运营商通信机房)。可适度利用腾退后资源和空间改造建设 边缘计算中心,支撑低时延业务应用,服务智慧城市、车联 网等重点应用场景落地。除边缘计算中心外,该区域禁止新 建或扩建数据中心。 (二)改造升级区域 包括朝阳区、海淀区、石景山区、丰台区、城市副中心、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以旧换新、增减替代”原则推 - 2 - 动存量数据中心的改造升级。将冷数据、静态备份数据为主 的存储类数据中心,替换为支撑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区块 链、工业互联网等前沿产业发展的计算型和人工智能算力型 数据中心,鼓励发展商用型或混用型云数据中心,提升区域 数据中心的整体计算能级和绿色水平。涉及支持重大科研项 目、政务服务应用、智慧城市运行、数字经济发展、传统产 业转型升级的市级重点人工智能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可另行 研究。 (三)适度发展区域 包括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门头沟区、大兴区、平 谷区、怀柔区、密云区、房山区、延庆区。适度引导服务政 务、金融、互联网、工业互联网、通信等重点行业的技术先 进、资源集约、产业集聚的商用型及混用型云数据中心和人 工智能算力中心发展。 (四)协同发展区域 包括河北、天津等环京支撑区域。鼓励引导绿色水平高, 满足中、高时延业务的数据中心布局,为京津冀地区数字经 济协同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各区应严格执行数据中心分区分类管理要求,结合第三 方专业评测,摸清区域内数据中心运行情况,形成关闭、腾 退、改造、新建清单,建立清单动态管理和部门联合监管信 息共享机制,统筹有序推进数据中心发展。 五、重点任务 (一)坚持需求导向强化主体管理 - 3 - 1.紧密支撑数字经济发展及城市智能化治理,新建或改 造后的数据中心应优先满足国家及我市政务服务、重大项目 及重点实验室的热数据处理和汇聚需求,保障城市基本运行 和高效治理需求,保障金融、通信、互联网等战略性行业数 据汇集和实时响应计算需求,保障科技赋能和产业创新高性 能算力需求。 新建或改造后数据中心应全面支持 IPv6,并在规模、PUE (能源效率)、WUE(水使用效率)、单机架功率、经济贡 献等指标上符合所在区域的准入要求,并进行跟踪实时监测 评价。其中功能保障区域、改造升级区域、适度发展区域的 非自用型数据中心经济贡献应符合相关区入区要求,每年每 机架直接产生及支撑业务带动的综合税收最低不应低于 8 万 元、5 万元、3 万元。各区应统筹使用能耗指标,建设数据 中心应适当向功能定位先进、产出效益高的项目倾斜。(责 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市水务局、各区政府) 2.加强主体监督和管理。数据中心项目主体应有较强的 技术实力和运营经验,对外提供服务需具备相关经营资质。 数据中心应按照相关规范配备和管理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企 业能耗在线计量管控系统,执行用电、用水单独核算和分类 分项统计记录并实时计算 PUE、WUE 等指标。新建或改造数 据中心应充分论证并有明确的业务功能、客户主体、商业模 式,可快速形成经济贡献。加强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 监督检查,对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要求的项目,由责任部门 - 4 -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坚决杜绝“数字地产炒作”等扰乱 市场秩序的行为。(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 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 (二)立足核心需求推动数据中心存量优化 1.有序关闭腾退低利用率数据中心。对年均 PUE 高于 2.0 或平均单机架功率低于 2.5 千瓦或平均上架率低于 30%的功 能落后的备份存储类数据中心要逐步关闭。(责任单位:西 城区政府、东城区政府、市通信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 金融监管局、市科委、市教委、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 市机关事务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北京 证监局) 2.加快老旧数据中心升级改造。加快对年均 PUE 高于 1.8 或平均单机架功率低于 3 千瓦的数据中心进行改造:改造后 的计算型云数据中心 PUE 不应高于 1.3,IT 设备总功率不得 超过改造前,且满足行业通用算力需求和数据资源智能分析 需求,符合所在区域功能定位和经济贡献指标要求;改造后 的边缘计算中心 PUE 不应高于 1.6,机架数不多于 100 架。 未按规定完成改造的数据中心要逐步腾退。(责任单位:朝 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丰台区政府、副中 心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通信管理局、市市场监 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科委、市教委、市国资委、市发展 改革委、市机关事务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 局、北京证监局) 3.进一步整合存量数据中心。通信、金融、能源、政务、 - 5 - 科技、教育、医疗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行业在改造升 级区域内存量数据中心的整合利用,推动规模在 300 机架以 下、年均 PUE 高于 1.8 的小规模、高能耗自用型数据中心向 集约化高效化发展,培育一批整合试点示范项目。(责任单 位:市通信管理局、市金融监管局、市科委、市教委、市卫 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 理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北京银保监局、北京证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 (三)聚焦未来规划适度支持数据中心增量发展 1.推进数据中心从“云+端”集中式架构向“云+边+端” 分布式架构演变。开展“5G+边缘计算”应用试点,支撑自 动驾驶、工业互联网、电子支付、智慧城市、超高清视频、 远程医疗等应用场景建设。推动基础电信运营商提高千兆固 网接入能力。研究制定边缘计算数据中心建设规范和规划, 推动云边端设施协同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 化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各区政府) 2.支撑智慧城市发展,适度支持建设满足不同发展阶段 与业务需求的产业价值高、产业聚集效应强的新型云数据中 心。新建云数据中心 PUE 不应高于 1.3,单机架功率不应低 于 6 千瓦,用于数据存储功能的机柜功率比例不高于机柜总 功率的 20%。鼓励布局人工智能、区块链算力中心,推动形 成 4000PFlops(即每秒 4 百亿亿次浮点运算)总算力规模的 人工智能公共算力基础设施,重点满足支撑科研探索、智慧 城市和数字经济场景用的算力需求。(责任单位:市经济和 - 6 - 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通州区政府、顺义区政 府、昌平区政府、门头沟区政府、大兴区政府、平谷区政府、 怀柔区政府、密云区政府、房山区政府、延庆区政府) (四)引导先进节能技术应用及资源合理利用 1.积极推进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强化绿色设计,鼓励采 用氢能源、液冷、分布式供电、模块化机房等高效系统设计 方案,实现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境保护。强化存量 数据中心绿色技术应用和改造,推进氢能源、液体冷却等绿 色先进技术应用。鼓励使用中水、再生水,推进水资源循环 利用。强化清洁、可再生能源使用,加大全市数据中心可再 生能源利用量占比。(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通 信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城市管理委) 2.鼓励存量建筑资源再利用。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厂 房资源充足地区可考虑利用闲置工业厂房布局数据中心。积 极推动散热节能新技术创新应用,探索利用废旧矿坑、矿洞、 落后通信局站等空间布局数据中心及边缘数据中心,实现经 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各区政府) 3.鼓励数据中心进行热源利用。鼓励数据中心采用余热 回收利用措施,为周边建筑提供热源,提高能源再利用效率。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 革委) (五)推动京津冀数据中心一体化协同发展 1.推进京津冀数据中心协同建设。加强三地数据中心协 - 7 - 同发展,积极引导满足新增需求的数据中心在河北省张家口 (如张北、怀来)、廊坊及天津市(如武清、滨海新区)等 环京区域布局,推进形成高速互联、数据流通、优势互补的 世界级数据中心“集聚圈”。(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 局、市通信管理局) 2.构建区域高速网络通道。推动完善省际专线、光缆等 网络设施,提升环京网络质量。积极与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对 接,探索优化京津冀区域网络规划布局及管理机制,降低跨 区传输数据时延,为京津冀数据中心协同发展提供保障。 (责 任单位:市通信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分工明确、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 市区两级责任主体按工作职责加强协调沟通,各区要守 土有责,制定年度计划和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数字经济发展 得到有效支撑。能源、电力、水务等主管部门加强对数据中 心资源供应与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加快修订完善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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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由 张玉竹2022-04-08 09:27:51上传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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