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 京市市级政务云 服 务指南 北 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 016 年 6 月 1 目 录 1 指南概述...............................................................................................3 .1 编写目的 3 .2 适用对象 3 .3 文档结构 3 2 系统入云...............................................................................................4 .1 入云意向 5 .2 入云需求调研 .3 项目申报准备 .4 项目申报及预算落 .5 云服务商选择及协 .6 系统部署与测试 2 .7 云资源交付 8 .8 其他相关工作 3 系统云环境运行.....................................................................................9 .1 故障处理 9 .2 变更管理 9 .3 资源监控 10 .4 信息安全事件处置 .5 信息安全舆情发布 .6 服务中断 10 4 云服务退出..........................................................................................11 5 系统安全建议.......................................................................................11 .1 合规性要求 12 .2 安全建议 13 6 附件...................................................................................................15 .1 政务云服务热线 3 .2 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3 云服务参考材料 4 1 指南概述 1.1 编写目的 根 据《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政务云管理办法(试 行)>的通知》(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市级政务云使用 流程,市经济信息化委以流程和问题为导向,制定了《北京市市级政务云服 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帮助政务云使用单位快速了解政务云使用流程 和服务内容。 指 南将根据市级政务云平台使用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 1.2 适用对象 本 5 文档适用于政务云使用单位、管理单位、云服务商、云安全监管服务商及其 他相关单位。 政 务云使用单位,指使用北京市市级政务云资源的市属行政事业单位。 管 理单位,包括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信委”)、北京市公 共信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服中心”)。 云 服务商:指经市经信委公开招标确定的,承担市级政务云建设及运维的单位。 云 安全监管服务商:指经过公开招标确定的,承担市级政务云安全监管的单位。 1.3 文档结构 本 文档包括指南概述、入云阶段、云环境运行阶段、云服务退出阶段、系统安 6 全建议、附件六个部分。 1. 指南概述:介绍本指南的使用范围、适用对象,简要阐述本指南的 使用方法。 2. 系统入云:针对使用单位从入云意向开始,到云资源交付为止的过 程指南,包括提出入云意向、入云需求调研、项目申报准备、项目申 报及预算落实、云服务商选择及协议签订、系统部署和云资源交付等。 3. 系统云环境运行:针对使用单位的系统进入政务云环境开始正式运 行,直至退出政务云服务期间的过程指南,包括故障处理、变更管理 、 资源监控、信息安全事件处置、信息安全舆情发布、服务中断等。 4. 云服务退出:使用单位服务期满不再续签或《服务协议》中止的情 况下,使用单位的系统退出政务云的过程中的指南。 5. 系统安全建议:综合考虑合规性和安全风险分析,建议入云单位开 展“两个体系、三个阶段”的信息安全工作,为入云系统提供《北京市 政务信息系统入云安全指南》,协助使用单位建立全面的安全保障体 系。 7 6. 附件:包括政务云服务热线、服务机构的联系方式,以及使用本指 南需要用到的表单模板材料信息。 2 系统入云 系 统入云阶段是从使用单位有入云意向开始至云资源交付为止,依次完成入云 需求调研、项目申报准备、项目申报及落实预算等环节,选定云服务商并完 成系统部署和云资源交付的全业务流程指南。 入 云流程按照下图进行: 8 2.1 入云意向 使 用单 位依据自身业务需要提出入云意向。此阶段建议使用单位了解云服务商 的服务能力、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向云服务商咨询系统入云初 9 步建议,邀请云服务商开展详细入云方案设计。 2.2 入云需求调研 使 用单位可参考《云服务需求调研表》提前准备调研资料。使用单位与云服务 商共同梳理入云需求,云服务商提出入云建议。 参考文档:附件 1《云服务需求调研表》模板 2.3 项目申报准备 对于需要履行项目申报流程的信息化项目,使用单位在提出《项目申报 书》前,就系统是否使用政务云资源等问题与市经信委进行沟通和商讨,进 而指导项目方案及预算的制定。 如 经过沟通协商,各方在是否入云的问题上存在分歧,市经信委可组织市信息 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专家开展咨询论证,由专家对系统入云问题提出咨询论 证意见。在专家咨询论证前,使用单位需准备当年信息化项目基础环境建设 1 0 汇报 PPT、信息化项目基础环境建设方案、信息化项目整体情况介绍、系统 的详细技术方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2.4 项目申报及预算落实 使用单位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并落实预算。 新 建/升级改造项目,由使用单位按照《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强政 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全流程管理的通知》编写《项目申报书》、准备项目评审 材料,提交给市经信委按照项目评审流程执行。此后按照相关流程落实项目 预算。 说 明:对于不需要市经济信息化委前置评审的项目,由使用单位在系统入云前 , 向市经济信息化委提出系统入云的书面申请,说明拟入云系统的名称、云资 源需求概述、计划入云的时间等。 参 1 1 考文档:《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全流程 管理的通知》(京经信委发[2016]1 号) 2.5 云服务商选择及协议签订 使 用单位选择云服务商后,签订《政务云服务意向表》,待预算落实后与云服 务商签订服务协议。 说 明: 1. 《政务云服务意向表》应在系统入云测试前由使用单位提供,以便云 服务商安排政务云测试资源,市公服中心申请政务外网等资源。该表 由使用单位加盖本单位信息中心或主管处室章,至少一式三份,使用 单位一份,云服务商一份,市公服中心一份。 2. 编制服务协议,可参考《关于北京市市级政务云服务协议的有关建 议》。 1 2 参 考文档:附件 2《政务云服务意向表》模板、附件 10《关于北京市市级政务 云服务协议的有关建议》 2.6 系统部署与测试 在 签订《政务云服务意向表》且云资源落实后,使用单位组织制定《迁移方 案》,将系统部署至政务云测试区,在测试区完成系统部署、测试、试运行 等工作。系统迁移或部署至政务云的详细操作过程和技术要点,可参考《北 京市市级政务云迁移指南》。 说 明: 1. 系统在测试区部署前,使用单位细化资源需求,填写《资源需求列 表》;参考《迁移方案提纲》制定迁移方案,开展操作系统、数据库 、 中间件及应用软件等部署、测试、试运行工作。 1 3 2. 云服务商依据《资源需求列表》、迁移方案,分配测试资源、协助完 成系统迁移或部署过程。 3. 系统测试通过后,建议系统承建单位向云服务商出具测试通过的书面 报告并签字,作为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凭证。 4. 新建项目或升级改造项目入云,可在系统具备初验条件后,部署至政 务云平台测试区,经测试通过后再迁移至正式环境,随后进行项目初 验、试运行和终验。 5. 现有系统迁移入云建议在测试区进行试运行后,再迁入正式环境。 参 考文档:附件 3《迁移方案提纲》、附件 4《资源需求列表》、附件 8《北京 市市级政务云迁移指南》 2.7 云资源交付 云 服务商为使用单位正式开通云资源,使用单位将系统从测试区平移至正式环 1 4 境,并投入运行过程。 说 明:使用单位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云服务商依据附件 4《资源需求列表》正 式开通云资源,并提供上线技术支持。 2.8 其他相关工作 2.8.1 政务外网 IP 申请 依 据《政务云服务意向表》,市公服中心代理使用单位,向北京市政务网络管 理中心(以下简称“网管中心”)办理政务外网 IP 申请并做备案;云服务商负 责分配和管理政务外网 IP。 说 明: 1. 如需要 10 网段 IP 地址,使用单位需在入云测试前至少 2 周提交《政 务云服务意向表》。 1 5 2. 使用单位应向市公服中心提供系统定级备案材料、等保评测报告及备 案材料,以便市公服中心代使用单位做政务外网 IP 备案。建议已完成 定级备案和等保测评的系统,在签订《政务云服务意向表》时提供上 述 2 个材料;新建系统在完成等级保护测评后再提供相应材料。 2.8.2 互联网网站 ICP 备案 入 云使用单位需要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网站 ICP 备案时,向云服务商提交 《ICP 备案所需资料清单》所列的材料,云服务商协助用户完成申请、审批等 工作,并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放的 ICP 备案编号。 参 考文档:附件 5《ICP 备案所需资料清单》 3 系统云环境运行 系 1 6 统云环境运行指使用单位的系统进入政务云环境开始正式运行,直至退出政 务云服务阶段。 北 京市市级政务云提供远程或本地两种维护模式,使用单位可与云服务商协商 确定适合本单位的方式。本章节针对系统运行中的常见工作(如:故障、变 更、信息安全事件、监控预警)提出建议。 3.1 故障处理 北 京市市级政务云提供统一的服务热线为所有使用单位提供服务,使用单位在 使用或维护过程中发现运行故障,向服务热线提出故障处置需求,云服务商 协助使用单位进行故障分析,并针对云服务资源使用部分提供解决方案。 说 明: 1. 使用单位发现故障,可拨打云服务热线电话(010-89157777)或指 1
2016-北京市级政务云服务指南
温馨提示:如果当前文档出现乱码或未能正常浏览,请先下载原文档进行浏览。
本文档由 张玉竹 于 2022-04-08 09:32:56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