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月 目 第一章 总 录 则 ........................................ 1 第二章 机构人员 ...................................... 2 第三章 组织实施 ...................................... 3 第四章 基础设施 ...................................... 4 第五章 应用系统 ...................................... 6 第六章 运行维护 ..................................... 10 第七章 信息安全 ..................................... 13 第八章 附 则 ....................................... 16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中医药 信息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行业管理规定,结合中 医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第二条 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的目标是:综合运用计算机技术、 网络技术和通信技术,以医院管理和中医电子病历为重点,构建中医 药特色鲜明、技术平台先进、服务管理规范、系统安全高效的现代化 中医医院。 第三条 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应遵循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系统 集成、互联互通、实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中医医院应积极开展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 并突出中医药特色,实现医院内部和区域之间信息资源的高效统一、 系统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现代管理和信息技术,提 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优化服务流程,预防和减少医疗差错,控制 和降低医疗成本,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第五条 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应遵循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 和管理制度,执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的相关标准与规 范。 第六条 中医医院应将信息化工作列入医院建设的总体目标,制 定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信息化组织管理体系,满足医院整体发 展的要求。 第七条 中医医院应将信息化建设经费列入医院年度预算,年均 —1— 投入应达到年医疗业务总收入的1%~5%。 第八条 本规范适用于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 综合医院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二章 机构人员 机构人员 第九条 第九条 中医医院应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机构,成员包括院长、 主管副院长、信息部门以及医、药、护、技、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负 责人。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和管理医院信息化工作,制定医院信息化 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核定资金预算,协调医院信息化建设中的 重大问题和事项。信息化工作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信息部门,负责日 常信息管理与技术工作。 第十条 中医医院应设立专门的信息管理与技术部门(简称信息 部门)。信息部门的主要职责: 1.拟订医院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 2.编制医院信息化建设年度资金预算; 3.制订医院信息化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负责医院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 5.负责信息技术的咨询和服务。 第十一 第十一条 中医医院应按开放床位与人员比例100:1~100:2配备 信息管理和技术人员,开放床位低于100张床的医院人员配备应不低 于2人。 第十二 第十二条 信息部门应建立定岗定责制度,重要岗位应实行双人 负责制并签订安全保密协议书。信息技术人员应当具备计算机、医药 信息及相关专业的技术知识。 —2— 第十三 第十三条 医院各科室应设置专职或兼职信息员,负责联系协调 信息部门开展有关信息工作。 第十四 第十四条 中医医院应建立信息化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 第十五 第十五条 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应做好需求分析,制定建设规划 和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分期组织实施。 第十六 第十六条 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规划应遵循系统性、实用性、先 进性、安全性、扩展性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降低建设成本。 规划内容主要包括现状分析、指导思想、建设目标、主要任务、保障 措施、预期成果和发展前景等。 第十七 第十七条 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实行项目管理。项目按规定实行 招投标。 第十八 第十八条 承担信息化建设项目方案设计、系统集成、软件开发、 设备供应、外包服务、工程监理的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 第十九条 十九条 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的项目实施包括基础准备、软件 实施和硬件实施三个部分。基础准备应按照规划要求,做好思想、组 织、人员、技术、资金和物资等准备;软件实施包括需求分析、系统 研发、基础数据准备、模拟运行、单轨运行和正式运行等环节;硬件 实施包括调研、招标、安装和验收等环节。 第二十条 中医医院信息化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信息化项目的 验收。验收应根据设计方案或合同要求等,制订验收方案,形成验收 报告;组织相关部门或专家组审定验收报告。 第二十一 第二十一条 中医医院信息化工作领导机构组织开展医院信息化 —3— 建设项目的综合评估,主要包括系统设计、系统功能、系统应用的评 价、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评估,提出改进意见等。 第二十二 第二十二条 信息系统管理与操作的培训,应坚持分类考核、合 格上岗的原则,纳入医院职工业务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纳入职称晋升 条件和继续教育学分评定内容。 第二十三 第二十三条 建立健全机房管理、网络管理、设备管理、用户管 理、技术文档管理等制度,明确系统管理、网络管理、数据库管理、 信息安全管理等岗位职责,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及效果。 第四章 基础设施 第二十四 第二十四条 基础设施包括计算机硬件系统、基础软件、网络及 其他辅助设施。基础设施应选用先进、成熟的技术与市场主流产品, 具有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计算机硬件系统包括服务器、客户端、网络设备、 存储与备份设备和其他相关设备。 1.服务器配置的基本要求: 1)具有高可用性、可管理性、可维护性; 2)具有先进性、扩展性、稳定性; 3)有足够的处理内存和存储空间,实现安全可靠的数据访问; 4)用户数、并发用户数及使用率满足实际需求; 5)主服务器应采用冗余方式配置。 2.客户端配置的基本要求: 1)满足应用系统的实际运行需要; 2)安全运行被服务器认可的操作系统; —4— 3)支持应用系统所需的各种接入设备,具有扩展性。 3.网络设备是保证网络高效、安全、可靠运行的硬件设备,包括 交换机、路由器、入侵检测设备、网络脆弱性扫描设备、防火墙等。 配置的基本要求: 1)符合系统架构、协议和应用系统的网络需求; 2)可靠性、兼容性、安全性以及标准化程度和效率满足实际需 求; 3)具有通用性、易操作性、可管理性和可维护性; 4)满足网络拓展需求; 5)核心交换机等关键设备应采用冗余方式配置。 4.存储与备份设备是容灾的基础设备。包括磁盘阵列、磁带库、 光盘塔等。配置的基本要求: 1)构架设计应具有先进性、合理性、实用性和可扩展性; 2)具有高可用性、数据安全性、易操作性、可管理性和可维护 性; 3)支持灵活的容量调整、数据备份和远程复制。 第二十六 第二十六条 基础软件是对计算机硬件资源进行利用和管理,为 应用软件提供服务与支撑的软件。包括系统软件及其他基础软件。 系统软件是控制和协调计算机及外部设备、支持应用软件运行的 计算机程序,包括操作系统和各种服务支撑软件。选用的基本要求: 使用正版的系统软件,具有高安全性,能持续提供更新和技术支持服 务。 其他基础软件选用的基本要求:能与相关应用系统有效集成,系 统稳定、安全性能高、技术文档齐全,有良好的扩展性,维护、管理 —5— 方便。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网络及其他辅助设施包括综合布线系统、机房及供 配电系统等设施。采用先进、成熟、环保的技术、设备和材料,保障 系统可靠稳定运行,满足信息技术发展和技术升级的需要。 1.综合布线系统是以双绞线、光缆及无线通讯系统为传输媒介, 面向建筑屋内或建筑群之间的信息传输通道。实施流程包括方案论 证、系统选择、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和应用培训等环节。基本要求: 1)设计、施工、验收、监理等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 2)通信电缆线材品牌相对一致; 3)无线网络宜覆盖医疗业务各环节和行政、办公场所; 4)线路应有备份和冗余,关键部位应有应急线路。 2.机房及配套设施应按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等标准, 结合医院实际,进行设计、建设与管理。 第五章 应用系统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中医医院信息系统是利用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网络 通信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对中医医院的人流、财流、物流进行综合管 理,对中医医疗活动各阶段产生的数据进行采集、储存、处理、分析、 传输及交换,为中医医院的整体运行提供全面的、自动化的管理及各 种服务的信息系统。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基本要求: 1.具有合法的版权; 2.支持以患者为中心的信息资源整合与利用,支持基于医院信息 集成平台的医疗服务与医院管理的协同机制,支持区域医疗卫生服务 —6— 协同; 3.系统应向平台化、服务化方向发展,支持开放式的系统架构, 适应各种政策、技术和业务发展; 4.支持中医电子病历形成,全面采集和存储患者诊疗信息,实现 医疗与临床科研信息共享; 5.支持医院经济核算和绩效考核,实现医院人、财、物管理和绩 效考评的信息化; 6.提供全面、实时、可靠的营运数据和数据分析,支持数据挖掘 与分析利用,满足医院科学管理和辅助决策的需要; 7.支持中医医疗质量监测、中医药特色评价和考核; 8.支持医院科研、教学、行政和后勤等信息化管理,实现医院工 作的流程化管理。 第三十条 中医医院信息系统运行的基本要求: 1.系统应有备份与冗余,保证不间断安全运行,有条件的医院建 立异地灾备系统; 2.建立基于中医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充分共享信息资 源; 3.系统数据处理应准确无误; 4.用户界面友好,支持鼠标或键盘单独操作; 5.支持可定制化设置和调整各种单据、报表以及打印输出格式; 6.相对独立的系统应支持单机和网络两种环境运行; 7.支持电子签名、数字认证以及无线移动设备的使用; 8.具有详细的日志记录,应当包括:系统运行,重要信息的统计, 权限修改,用户的增加、删除和修改,数据的修改和删除等。 —7— 第三十一 第三十一条 软件产品开发和管理过程的主要文档应符合《计算 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要求,提供归档的技术文档,应当包括: 1.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 2.软件(或项目)开发计划; 3.软件需求规格说明; 4.数据需求规格说明; 5.
2011- 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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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由 张玉竹 于 2022-04-08 09:42:52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