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库搜索
切换导航
首页
频道
法律法规库
安全标准库
行业政策库
安全研究库
项目案例库
会员中心
首页
法律法规库
安全标准库
行业政策库
安全研究库
项目案例库
上传文档
会员中心
26.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关于下发《首都之窗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信息办发〔2007〕61 号)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 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及《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 首都之窗网站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等法规文件的要求,我办对 2001 年下发的《首 都之窗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发布新修订的《首都之窗管理办法》,2008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请参照执行。 附件:首都之窗管理办法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首都之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市国家机关网站建设和运行维护,推动电子政 务发展,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及《北 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 《关于进一步加强首都之窗网站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等法 规文件的要求,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首都之窗是北京市国家机关在互联网上统一建立的网站群,包括北 京市政务门户网站(以下简称首都之窗门户网站)和各级国家机关网站(各级国 家机关以下简称各单位)。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或组织,经核准后 可纳入首都之窗网站群范围。 首都之窗门户网站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承办。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首都之窗网站群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 第四条 首都之窗以宣传首都、构架桥梁、信息服务、资源共享、辅助管理、 1 支持决策为宗旨,以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展示首都形象,发布各类政务 信息,提供网上服务和引导公众参与为主要任务。 第五条 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息办)作为市级信息化主 管部门,统一规划首都之窗网站群的建设与发展,对区、县政务门户网站和市级 国家机关网站的建设和运行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 各区、县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县政务门户网站的建设和运行,规 划、协调、指导、监督本区、县各级国家机关网站的建设和运行,做到分级管理、 逐级落实。同时,各区、县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集成复用的原则,负责 逐步将本区、县下级国家机关网站整合到本区、县政务门户网站中。 第六条 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在市信息办的领导下, 具体承担以下工作: (一)起草首都之窗网站群发展规划、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承担首都之窗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工作。 (三)承担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 (四)承担北京市各级国家机关网站域名的注册、管理工作。 (五)配合相关行政机关,具体组织实施对区、县政务门户网站和市级国家 机关网站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六)其他相关工作。 第七条 各单位应当确定网站主管领导和内部工作部门,配备专门的工作人 员,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做好本单位网站建设。 第二章 网站内容建设要求 第八条 各单位应当按照“统一风格、统一标识、统一标准、统筹规划、协 同建设、分级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从社会和公众的需求出发,把网站建设 成为政务公开的窗口、政府服务的平台和公众参与的渠道。 第九条 各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 信息化促进条例》的要求,在网站上设立单位概况、机构设置、法规文件、规划 计划、行政办事、统计信息、财政信息、政务公开专栏等栏目,及时准确地公开 各类政务信息。 第十条 各单位应当认真梳理本单位的行政办事事项,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 事项名称、依据、程序和要求等内容,提供表格下载、办事状态查询等服务,逐 步实现行政办事事项在线办理。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当结合自身职能,大力整合教育、科技、文化、卫生、 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公益性服务资源,在网站上提供各类便 2 民服务。 第十二条 各单位应当加强网站互动栏目的建设,稳步推进咨询投诉、民意 征集、在线交流等活动的开展,为听取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做好释疑解惑、 正确引导舆论创造条件。 第十三条 各单位应当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首都之窗网站建设与管理的意 见》要求,建立健全首都之窗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长效机制,做好门户网站 内容保障工作。 (一)各单位应当通过信息报送、栏目共建、数据库对接等方式,做好门户 网站的信息保障工作。 (二)各单位应当在门户网站上集中展现办事相关的各项服务内容,配合做 好门户网站网上办事栏目的服务主题分类和内容完善工作,按照“一点受理、抄 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反馈”的模式,逐步实现门户网站网上办事“一口受理”。 (三)各单位应当配合门户网站做好全市性公众参与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 及时处理公众来信,做好信件答复。 (四)各单位应当在网站改版、栏目或专题调整、服务项目变更时,提前告 知管理中心,确保门户网站及时调整或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章 网站运维管理要求 第十四条 各单位应当做好网站日常运维工作,确保网站全天候运行、信息 页面正常浏览、办事和互动平台畅通有效。 第十五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在线服务、公众参与、网站技术 等方面的运维管理制度,保障网站运维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第十六条 各单位在网站日常运维工作中,应当承担以下管理职责: (一)在首都之窗服务器群内采用虚拟方式管理主机的网站,除机房、网络 等运行环境,服务器等硬件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基础软件由管理中心负责 运维管理外,应用程序和网站内容均由各单位负责运维管理。 (二)在首都之窗服务器群内采用托管方式管理主机的网站,除机房、网络 等运行环境由管理中心负责运维管理外,主机软、硬件系统以及网站内容均由各 单位负责运维管理。 (三)不在首都之窗服务器群内的网站,网站全部运维管理工作均由各单位 自行负责。 第十七条 各单位在网站日常运维工作中,应当按照要求处理以下问题: (一)网站出现首页无法访问时,应当立即处理并尽快恢复。 (二)网站出现内容错误或信息页面无法正常浏览时,原则上应当在一个工 3 作日内解决并恢复。 (三)网站出现办事和互动平台无法使用时,原则上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解 决并恢复。 (四)网站需要暂停服务时,应当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管理中心,并在本网 站显著位置提前告知公众。 第十八条 各单位应当确定网站负责人,全面负责网站内容、技术、管理、 运维、安全等各项工作。 第十九条 各单位应当设置网站内容管理岗位,岗位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网站内容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信息发布工作,保证网站信息准确、及时。 (三)负责服务建设工作,不断拓展网上服务内容。 (四)负责及时处理网民的咨询、建议和投诉等。 (五)负责首都之窗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 第二十条 各单位应当设置网站技术管理岗位,岗位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网站技术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网站页面设计、应用程序开发等工作。 (三)负责网站各系统的数据备份、性能优化、更新升级等工作。 (四)负责网站各系统的日常巡检和随时监测工作。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应当设置网站行政岗位,岗位职责如下: (一)负责向管理中心通报网站运维人员情况。 (二)负责与管理中心日常联络和协调。 第二十二条 首都之窗网站群域名管理应当遵循以下规范: (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域名为 beijing.gov.cn。 (二)各单位网站域名为 bjxxx.gov.cn,其中 xxx 为各单位英文名称或者汉 语拼音名称字头的组合。 (三)网站各专题、栏目以及子网站域名原则上应当与本网站域名保持一致。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应当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标注首都之窗网站群的统一标 志图案。 第四章 网站安全管理要求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网站系统应当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等级 保护制度。 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确定本单位网 站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并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审批。 4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确定的安全保护等级,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 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保证相应投入,同步开展网站安全系统建设或者改建 工作;建设完成后,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等级技术测评工作, 并根据结果采取措施保障网站系统的安全。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加强网站安全管理,并制定网站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定期进行演练。 发生网站安全事件后,各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措施降低损害程度,防止事件扩 大,保存相关记录,并按照规定及时向同级信息化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应当设置网站安全管理岗位,岗位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网站总体安全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网站各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更改系统口令、调整系统权限 等。 (三)负责网站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持续改进网站安全防御能力。 (四)负责及时上报网站安全事件。 第五章 网站考核管理要求 第二十八条 北京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 责对区、县政务门户网站和市级国家机关网站进行监督考核,具体工作由管理中 心负责组织实施,考核成绩纳入电子政务绩效考核结果。 第二十九条 各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下级国家机关网 站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考核。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市信息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原《首都之窗管理办法》 (京 信息办〔2001〕30 号)同时废止。 5
2007-首都之窗管理办法
行业政策库
>
地方政府机构
>
北京市政策文件-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
文档预览
5 页
0 下载
34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如果当前文档出现乱码或未能正常浏览,请先下载原文档进行浏览。
本文档由
张玉竹
于
2022-04-08 09:48:55
上传分享
举报
下载
原文档
(120.02 KB)
收藏
分享
给文档打分
您好可以输入
255
个字符
安信天行文库的中文名是什么?( 答案:
安信天行
)
评论列表
暂时还没有评论,期待您的金玉良言
最新文档
北京市公共数据专区授权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北京地区电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20230724北京地区电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北京市商用密码产业发展报告(2021年)
2007-首都之窗管理办法
2007-北京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北京市重要政务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2007-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本市大屏幕显示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2007-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北京市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党政机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2007-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北京市国家保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管理的通知
2006-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北京市国家保密局、北京市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政务数字证书推广应用》的通知
1
/
5
评价文档
0 个金币
下载文档(120.02 KB)
回到顶部
×
下载提示
文档下载,需要消耗您
0
个金币。
您确定要下载
2007-首都之窗管理办法
文档吗?
×
分享,让知识传承更久远
×
文档举报
举报原因:
垃圾广告
淫秽色情
虚假中奖
敏感信息
人身攻击
骚扰他人
×
收藏文档
收藏文档
请选择收藏夹
请选择收藏夹
没有合适的收藏夹?去
创建收藏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