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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京市应急指挥系统平台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京应急办发〔2006〕3 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相关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数字化管理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的通知》 (京办字〔2005〕 17 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设,规范各区县、专项应急 指挥部和相关单位的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实现与市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现引发《北 京市应急指挥系统平台建设指导意见》,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应急指挥系统平台建设指导意见 二〇〇六年一月二十日 1 附件: 北京市应急指挥系统平台建设指导意见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设,加强应急信息化管理,提高应急管理工 作科技含量,规范各区县、专项应急指挥部和相关单位的应急指挥平台建设,确保平台 主要技术系统符合相关规定,并实现与市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特制订《北京市应急 指挥平台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 段,不断推动“一案三制”建设,建立和完善应急体系和工作流程,提高应对突发公共 事件的能力,构建起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 制,切实提高政府的应急能力。 三、建设原则 (一)“统一领导、统筹规划”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统一的领导下,全市应急 指挥系统平台建设要按照市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统一标准开展工作,做到总体设计、分 布实施,确保新建、改建平台与市应急指挥平台技术体系保持一致,实现业务系统和技 术系统紧密结合。 (二)“资源整合、平战结合”的原则。要充分发挥现有各类资源作用,按照职责 与需求相适应,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要求,立足于平时应用,着眼于应急响应。通过 平台技术系统建设,整合各类现有资源,实现全市各应急管理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信 息共享。 (三)“注重内容、讲究实效”的原则。要摸清业务需求,优化工作流程,避免只 重视平台硬件建设,而忽视管理的现象。要关注系统的完备性、实时性和标准化,注重 核心技术和设备的可靠性、安全性、实用性、先进性、兼容性和可扩展性。 (四)“立足长远、适应发展”的原则。系统设计和规划建设要立足长远、留有余 量,充分吸收借鉴国内外经验和管理理念,以满足 2008 年奥运会为目标,并能够适应 2 未来技术和应用的发展,不断适应社会发展对应急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 四、编制依据 依据《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京政发〔2005〕17 号)、《北京市 800 兆数字集群无线政务网编组、呼号方案》 (京办字〔2005〕1 号)、 《关于加强数字化管理 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的通知》(京办字〔2005〕17 号)、《北京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 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京办发〔2004〕3 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导意 见》。 五、适用范围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各区县应急指挥中心、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单位应 急管理机构的应急指挥平台建设。 本《指导意见》规定了各区县应急指挥中心、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单位应 急机构的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所涉及的技术系统组成、主要实现功能、设备配置标准和应 遵从的技术规范等。 规定建设的内容包括:有线通信系统、无线调度系统、计算机网络应用系统、视频 图象系统、综合保障系统、应急移动指挥通信系统、应急备份系统等。 六、有线通信系统 有线通信系统包括:有线调度系统、数字录音系统、多路传真系统。该系统建设的 有关要求是: (一)有线调度系统 有线调度系统是完成日常应急值守和确保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最为重要的通信 手段之一,各单位应以电信部门提供的市话网为基础开展该系统建设,同时可利用北京 市有线政务专网建立 IP 电话系统作为补充。该系统具体要求包括: 1、各区县应急指挥中心、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至少装备具备连选功能的电话 4 部,与市话网直通的电话 2 部,并至少配备 2 台传真机;相关单位应急管理机构至少装 备具备连选功能的电话 2 部,与市话网直通的电话 2 部,并至少配备 2 台传真机。 2、目前,市应急办已与全市 33 个单位之间建立了 IP 直通“热线”电话。各单位至 少安装 1 部通过北京市有线政务外网与市应急指挥平台相连的 IP“热线”电话,确保该 设备状态良好,并做到 24 小时有人值守。有条件的单位可建立与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3 和所属应急部门之间的直通“热线”。 除上述要求外,各单位应结合应急指挥平台扩建、改建和电话交换设备升级改造, 为本单位应急指挥平台单独配备一台具备调度功能的程控交换设备,并按照《邮电部电 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本》 (YDN065-1997)进行安装。为节省资金、提高设备使用率, 该设备也可与本单位的电话总机共同一台程控交换设备,并且采用 EI 或 ISDN 等中继接 口方式与市话等其它网络相连。要求该程控交换设备具备代答、多方会议、转接、强插、 ACD、VOIP 和 CTI 等功能。 (二)数字录音系统 为确保应急通话能够做到日后有据可查,各单位必须配备 1 套与有线调度系统相适 应的数字录音系统,实现对本单位应急指挥平台的通话进行多路实时录音。该系统应具 备可按时间、线路或来电号码等条件查询检索回访录音,进行并行数据专储和备份等功 能。同时,各单位应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实际,测算出日电话呼入、呼出量,以确保录音 数据存储时限不少于 1 个月。 (三)多路传真系统 为提高各单位应急管理机构工作效率,保证各种书面报告和通知及时上传下达,各 单位可配备 1 套多路传真系统。该系统应具备语音提示、失败自动重发、传真发送回执、 服务状态监控和用户等功能。同时,在设备配置上要求并发传真的线路数量不少于 4 条。 七、无线调度系统 无线调度系统是日常通信联络和应急状态下确保各项指令及时发布的重要通信手 段。目前,市应急办已通过该系统与全市共 58 个单位建立起无线通信。各单位应依托 北京市无线政务专网开展系统后续建设,并确保在组网和设备配备方面符合以下要求。 (一)系统组网 1、各在该系统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照《北京市 800 兆数字集群无线政 务网编组、呼号方案》 (京办字〔2005〕1 号)和《北京市无线政务专网管理制度(试行)》 等文件的各项规定。 2、为使该系统得到更广泛的应用,各单位在组网时应根据《北京市 800 兆数字集 群无限政务网编组、呼号方案》(京办字〔2005〕1 号)的相关规定,按照统一规划,制 定本单位所属部门的编组、呼号方案并在报请市应急办、市信息办的批准后执行。 (二)配备要求 1、各区县应急指挥中心、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至少配备 1 部调度台、2 部固定台、 2 部车载台和 10 部手台;相关单位应急管理机构至少配备 1 部固定台、1 部车载台和 5 部手台。 4 2、各单位必须为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配备 1 部手台,同时可考虑为本单位主管应 急工作的负责同志配备 1 部手台。 3、各单位应考虑将该系统向所属部门延伸,为本单位开展应急指挥提供必要的无 线通信保障。各单位应结合自身工作需要及网络覆盖情况,确定配备电台的具体数量, 在报市信息办审核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并报市应急办备案。 八、计算机网络应用系统 计算机网络应用系统由计算机网络系统、应急综合管理应用系统和信息安全系统组 成。该系统建设的有关要求是: (一)计算机网络系统 除上级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单位外,各单位计算机网络系统应依托北京市有线政 务专网开展建设,并且为各单位网上办公和开展各项应用搭建一套单独的网络环境和硬 件设施。该系统建设的具体要求包括: 1、系统建设应遵从《北京市政务专网管理指导意见》和《北京市有线政务专网管 理制度(试行)》等相关规定。 2、为保证与市应急指挥平台之间信息、刊物的及时交换,实现无纸化公文传递, 各单位至少配备 1 台计算机接入政务内网,并按照《北京市办公业务资源网管理办法(暂 行)》的规定进行管理。同时,单独配备 1 台 A4 彩色激光打印机用于公文输出。 3、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应用系统必须运行在行业专网的单位,为确保本单位与市应 急指挥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应单独装备 1 台计算机、1 台 A4 彩色激光打印机,并接 入政务外网开展应急相关信息的互换工作。 4、无行业特殊规定的单位,必须搭建一套与政务外网相连的局域网,至少配备 1 台数据库服务器、1 台应用服务器、1 台网络交换机、4 台计算机、2 台网络激光打印机, 并按要求安装配套的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和应用软件系统。 5、各单位应结合应急业务需要和人员具体情况,装备笔记本电脑、复印机、数码 照相机、数码摄相机、数字录音笔、扫描仪、便携式投影机和移动存储等办公设备。 (二)应急综合应用系统 应机综合应用系统可对各单位日常和应急所涉及到的各项工作提供全过程综合管 理,该系统所涉及的内容应包括:预测预警、信息报送、事件处置、辅助决策、资源管 理和善后评估等。 由于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处置和善后等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各单位之间密切配合 才能有效完成。所以,我市的应急综合应用系统要遵照统一的规划、统一开发、整体部 署、分布实施的原则开展建设。市应急办现正组织力量着手相关系统的调研、论证和开 5 发等工作。该应用系统开发完成后,各单位要按照市应急办的统一要求进行安装、使用, 并向本单位所属部门延伸。根据《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应 急办将在“首都之窗”上开设我市综合减灾信息网站,各单位应根据要求提供相关信息。 目前,各单位应遵照《关于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若干意见》(京办发〔2005〕 33 号)等有关规定,先期开展应急信息资源的整合工作,着手收集危险源、应急物资和 应急队伍等相关信息数据,建立本单位应急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完成对本单位现有信息 资源的整合工作。 目前,市应急办已将《值班快报》、《应急管理动态》等文件刊物部署在政务内网, 并通过市政府公文传输网络(NOTES)与各单位进行交换。其余涉及日常和应急管理的 应用系统将一律部署在政务外网环境中运行。 (三)信息安全系统 保障各单位应急指挥平台的计算机网络、设备、系统和信息资源的安全,防止因意 外事故或人为因素造成系统瘫痪或数据丢失,是确保应急指挥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的前 提。 各单位应遵照《北京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京办发〔2004〕3 号)的有关规定,为应急指挥平台提供安全的运行环境。同时,对 各自所主管的网络与信息系统开展风险评估工作,确定合理的安全等级,设计相应的安 全保障方案,并配备所需设
2006-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应急指挥系统平台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应急办发〔200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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