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 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7〕39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 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7 年 5 月 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 “十二五”以来,通过统筹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实施信息惠民工程等 一系列举措,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在局部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未能从全局上和 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困扰我国政务信息化建设的“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烟囱林 立、信息孤岛”问题。为更好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根据《国务院关于印 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 号)、《国务院关 于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3 号)等有关要求,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 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 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 理念,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改革需要,以最大程度利 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为目标,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 整合共享,按照“内外联动、点面结合、上下协同”的工作思路,一方面着眼长 远,做好顶层设计,促进“五个统一”,统筹谋划,锐意改革;另一方面立足当 前,聚焦现实问题,抓好“十件大事”,重点突破,尽快见效。 (二)基本原则。 按照“五个统一”的总体原则,有效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切实避免 各自为政、自成体系、重复投资、重复建设。 1.统一工程规划。围绕落实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相关规划,建设“大平台、 大数据、大系统”,形成覆盖全国、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的数据共享大平台,建 立物理分散、逻辑集中、资源共享、政企互联的政务信息资源大数据,构建深度 应用、上下联动、纵横协管的协同治理大系统。 2.统一标准规范。注重数据和通用业务标准的统一,开展国家政务信息化总 体标准研制与应用,促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互认共享。建立动态更新 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确保政务信息有序开放、共享、使用。 3.统一备案管理。实施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和运维备案制,推动政务信息化建 设和运维经费审批在同级政府政务信息共享主管部门的全口径备案。 4.统一审计监督。开展常态化的政务信息系统和政务信息共享审计,加强对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成效的监督检查。 5.统一评价体系。研究提出政务信息共享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政务信息共享 评价与行政问责、部门职能、建设经费、运维经费约束联动的管理机制。 (三)工作目标。 2017 年 12 月底前,整合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基本完成国务院部门 内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清理工作,初步建立全国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政务信 息系统整合共享在一些重要领域取得显著成效,一些涉及面宽、应用广泛、有关 联需求的重要政务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2018 年 6 月底前,实现国务院各部 门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接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各地区结合实际统筹推进 本地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初步实现国务院部门和地方政府信息系统互 联互通。完善项目建设运维统一备案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审计、监督和评价,推 动政务信息化建设模式优化,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在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纳入整合共享范畴的政务信息系统包括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与社会企业联 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资金运行维护的,用于支撑政府业务应 用的各类信息系统。 二、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的“十件大事” (一)“审”“清”结合,加快消除“僵尸”信息系统。结合 2016 年国务 院第三次大督查、2015 年审计署专项审计的工作成果,组织开展政务信息系统 整合共享专项督查,全面摸清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情况。2017 年 6 月底前,通 过信息系统审计,掌握各部门信息系统数量、名称、功能、使用范围、使用频度、 审批部门、审批时间、经费来源等(审计署牵头,国务院各有关部门配合)。2017 年 10 月底前,基本完成对系统使用与实际业务流程长期脱节、功能可被其他系 统替代、所占用资源长期处于空闲状态、运行维护停止更新服务,以及使用范围 小、频度低的“僵尸”信息系统的清理工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 (二)推进整合,加快部门内部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动分散隔离的政务信 息系统加快进行整合。整合后按要求分别接入国家电子政务内网或国家电子政务 外网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2017 年 6 月底前,国务院各部门根据自身信息化建 设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清单。2017 年 12 月底前,各部 门原则上将分散的、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一个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 的“大系统”,对以司局和处室名义存在的独立政务信息系统原则上必须整合(国 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 (三)设施共建,提升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支撑能力。加快推进国家电子 政务内网政府系统建设任务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完善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健全管理体制机制,继续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二期建 设,拓展网络覆盖范围,逐步满足业务量大、实时性高的网络应用需求。2018 年 6 月底前,基本具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支撑服务能力 (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负责)。除极少数特殊情况外,目 前政府各类业务专网都要向国家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整合(国务院办公厅牵头, 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四)促进共享,推进接入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快建设国家电子政务 内网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完善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政务信 息共享试点示范,研究构建多级互联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促进重点领域信 息向各级政府部门共享(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各级数据 共享交换平台建设管理单位负责)。2017 年 9 月底前,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 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初步提供公民、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的相关基本信息, 同时逐步扩大信息共享内容,完善基础信息资源库的覆盖范围和相关数据标准, 优化便捷共享查询方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工商总局、中央编 办等负责)。2018 年 6 月底前,各部门推进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向国家电子政 务内网或外网迁移,对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按必要程序审核或评测 审批后,统一接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国务院办公厅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牵 头组织,各有关部门负责)。 (五)推动开放,加快公共数据开放网站建设。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和中 央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数据开放网站 (www.data.gov.cn)。基于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构建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 录,按照公共数据开放有关要求,推动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原始性、可 机器读取、可供社会化再利用的数据集向社会开放,开展中国数据创新系列活动, 鼓励和引导社会化开发利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网信办、国务院办公厅等按 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协同,推进全国政务信息共享网站建设。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 建设完善全国政务信息共享网站(data.cegn.cn),将其作为国家电子政务外网 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门户,支撑政府部门间跨地区、跨层级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 同应用。2017 年 7 月底前,全国政务信息共享网站正式开通上线,按照“以试点 促建设、以普查促普及、以应用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加强共享网站推广(国家 发展改革委、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负责)。2017 年 12 月底前,实现信用 体系、公共资源交易、投资、价格、自然人(基础数据以及社保、民政、教育等 业务数据)、法人(基础数据及业务数据)、能源(电力等)、空间地理、交通、 旅游等重点领域数据基于全国政务信息共享网站的共享服务(国家发展改革委牵 头组织,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 年 6 月底前,实现各部门政务数据 基于全国政务信息共享网站的共享服务(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 (七)构建目录,开展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全国大普查。落实《政务信 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加快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2017 年 6 月底前,出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网信办 负责)。组织完成面向各地区、各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设试点和信息 共享专题培训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地区、部门配合)。2017 年 12 月底前,开展对政务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的全国大普查(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 改革委牵头,各有关地区、部门配合)。逐步构建全国统一、动态更新、共享校 核、权威发布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八)完善标准,加快构建政务信息共享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采集、数据质量、目录分类与管理、共享交换接口、共享交换服务、多级共 享平台对接、平台运行管理、网络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推动标准试点应用工 作。2017 年 10 月底前,完成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等急需的国家标准的组织申 报和立项(国家标准委牵头,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管理单位等配合)。 (九)一体化服务,规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形成全国统 一政务服务平台,统筹推进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 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着力解决跨地区、跨部门、 跨层级政务服务信息难以共享、业务难以协同、基础支撑不足等突出问题(国务 院办公厅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要整合分散的政务服务系统和资源,2017 年 12 月底前普遍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按照统一部署,各地区、各部门政务 服务平台要主动做好与中央政府门户网站的对接,实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数 据共享和资源接入(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十)上下联动,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 的主要内容和关键环节,组织开展培训交流和试点示范(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 展改革委牵头)。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在 80 个城市大力推进“一号一窗一 网”试点。2017 年 7 月底前,完成试点城市 2016 年工作评价(国家发展改革委 牵头)。2017 年 12 月底前,试点城市初步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 服务(各有关省级政府、试点城市政府负责)。 三、加大机制体制保障和监督落实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务信息系统统筹整合和政务信 息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制度,加强统筹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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