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卫信息﹝2016﹞26 号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 做好 2016 年信息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中医局、市医管局,各区卫生计生委,各三级医院,各直 属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根据 2016 年北京市人口健康信息化重点工作要求,切 实用好政府财政资金或自筹财政资金建设信息化项目,为服 务患者(群众)、服务医院运行、服务城市健康、服务政府 决策奠定信息基础,现就各单位 2016 年项目申报工作要求 通知如下: 一、2016 年项目建设重点 2016 年全市人口健康信息化项目建设,将以需求为导 向,以建设网络信息安全防御体系,标化医院和区域信息化 建设,支撑医改分级诊疗及城市运行安全,加强互联网+医 疗惠民服务,以及加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五类建设项目为重 点,按照标准安全,力补短板,互联互通,一卡通用,惠民 发展的要求,在单位统筹规划基础上,申报和实施 2016 年 信息化建设项目。 二、申报项目范围 (一)财政资金项目 1.市中医局、市医管局,委机关各处室及全额直属单位 (1)支撑深化公立医院改革、非首都功能疏解以及京 津冀协同发展重点任务、市政府办实事(或市政府折子工程) 以及全国指令性任务的关键项目; (2)等级保护定级要求的信息安全类项目; (3)涉及处室发展且现为短板类的项目。 2.其他差额拨款单位 (1)上级机关处室委托的支撑国家及市级重大改革任 务的项目; (2)等级保护定级要求的信息安全类项目; (3)涉及单位发展且现为短板类的项目; (4)面向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的紧急公益项目。 3.医院 (1)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院级集成平台以及居民健康 卡标准互连互通的建设类项目; (2)根据网络信息安全防御体系建设要求,外部接入 医院 HIS 的接口向集成平台迁移的项目以及等级保护定级要 求的信息安全类项目; (3)支持分级诊疗、市级会诊中心、医技诊断中心建 设的项目; (4)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的医疗体系建设的项目; (5)互联网+医疗优势学科大数据分析转化应用的项 目。 (二)财政性(事业单位自筹)资金项目 参照财政资金项目的相关指南要求。 (三)采用社会资本建设或联建的项目 此类项目无需申报和参加市级技术审核,涉及患者(群 众)个案信息或疾病种或基因类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须在建 设前向市卫生计生委或市医管局备案。备案前须对合作单位 做好前期资格审查,涉及 HIS 或患者个案诊疗健康的系统、 居民健康卡平台及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承建方,还须有国家 认定的安全资质;金融合作方须是法人有国外居住资格或机 构有信息安全等不良记录除外的,符合国家金融法规要求的 国内金融机构。 市属医院向市医管局备案,其他直属单位向市卫生计生 委委托的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备案,备案需附上已签署合同 (或协议)、网络和信息安全协议书(包括安全承诺书)以 及律师对合同的审核证明等复印件。 对于社会资本联建的项目,属财政资金(含事业单位自 筹)的建设内容,按照本通知的相应内容办理,纯社会资本 的建设内容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社会资本项目管理的有关 要求办理。 三、申报项目数量要求 按照市信息化项目申报规范要求,升级改造类项目原则 上须在原项目获得市经信委正式批准运行一年以上才可申 报。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在内部充分沟通协调、统筹规划及 有效遴选基础上设立项目(切忌拆分分散,以免留下后患), 并组织必要的专家论证后方可申报。各单位的年度申报项目 数量要求如下: (一)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局、市医管局机关处室的 项目原则上每个处室最多 1 个。 涉及政府重大改革和保障(如 分级诊疗、首都卫生安全及政府实事或市政府折子工程)或 系统有网络信息安全隐患整改任务的处室,可酌情增报 1-2 个。 (二)直属单位(含市医管局管辖的市属医院)的项目 原则上不得多于两个,涉及政府重大改革和保障(如分级诊 疗、首都卫生安全及政府实事、折子)或系统有网络信息安 全隐患整改任务的处室可以申报 2 个。根据重要程度按优先 次序排序申报。 (三)根据市属医院亟需补短板、促互通、创一流的信 息化要求,对于亟待建立或完善电子病历等分级诊疗特殊要 求的 2 个医院,项目可以增报 1-2 个。市属医院项目申报总 量请市医管局办公室在局内平衡,在申报项目医院中的平均 每个医院 1-2 个项目。 (四)申报财政性(事业单位自筹)资金项目的数量, 根据实际需要和筹资能力合理确定,原则上从严掌控。 四、项目申报流程要求 (一)项目计划报送 1.报送时间 各有关单位对于拟于 2016 年—2017 年 2 月期间实施的 项目要认真研究论证,按照规定编制信息化项目需求确认表 (格式见附件 1),同时填报近三年(2013—2015)以来已批 复的信息化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格式见附件 2) ,并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前进行申报。 2.报送方式 申报项目需首先提交信息化项目需求确认表((格式见 附件 1)加盖本单位公章) 。市医管局各处室及各市属医院将 上述材料报至市医管局办公室,其他单位及市卫生计生委、 市中医管理局机关处室报至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 3.进行政策性和需求性审核 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会同市卫生计生委信息统计处对 接到除市医管局所属医院外其他单位的项目需求初步评审 后,提请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通 过后统一批转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具体办理。 市医管局所属医院的项目计划由市医管局办公室会同 市卫生计生委信息统计处和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初步评审 后,提请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通 过后统一批转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具体办理。 (二)项目申报材料报送 1.各单位按照批准的项目计划,在充分需求分析的基础 上,开展本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再 增加项目。 2.各单位按照批准的项目需求,经主管领导签字后于 6 月 15 日前向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提交项目申报书、经费表 (格式见附件 3)以及根据《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卫生信 息化建设项目申报与立项审查和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 知》(京卫办字〔2011〕131 号)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会 关于加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全流程管理的通知》(京经信 委发〔2016〕1 号)等文件要求的项目资料(格式见附件 4、 5、6)。 3.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组织进行技术性、安全性、经济 性审核。市属医院的项目,由医院自行组织初审,市公共卫 生信息中心组织集中复审,届时请市医管局相关处室参加。 4.对申报材料未通过技术审核的项目有关情况通知申 报单位。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对市医管局参审的局内项目及 医院复审项目的审核结果统一反馈至市医管局备案。 5.信息统计处及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对通过审核的项 目,按申报流程要求,分别向市经信委函请申报和电子版申 报。 (三)项目验收 各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对市经信委及市财政或市发改 委批复项目进行建设,并及时开展验收工作,其中涉及全市 共性平台、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和公众利益的重大项目,我委 将会同市经信委参加竣工验收。各单位在完成验收后应及时 向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提交投入运行使用申请,由其报送市 经信委,未提交投入运行使用申请的项目视同未验收。 (四)绩效评估 各单位要对已竣工项目开展项目绩效评估。评估重点包 括使用情况、使用频度、使用范围、集约化建设情况、信息 资源共享开放情况、国产化落实情况、网络安全情况等。市 公共卫生信息中心将对各项目建设情况适时进行抽查。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单位今年申报的信息化项目,要与全市深化公立 医院改革推进同步,符合与本单位在非首都城市功能疏解中 的发展方向定位,要与互联网+健康医疗应用中首都城市运 行安全、群众健康安全以及事业发展安全紧密结合起来,提 高统筹责任意识、服从大局意识,标准安全意识、精细服务 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将项目确定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 重要议事日程。在项目申报和建设工作中,转变操作方式, 将政策制定或多处室(科室)业务流程的确定,与信息化建 设项目需求捆绑梳理,加强对本信息化项目统筹及建设工作 的组织领导。 附件:1. 信息化项目需求确认表 2. 近三年(2013-2015)以来已批复的信息化项 目建 设进展情况 3. 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申报书及经费表模板 4. 市级共性平台列表 5. 信息资源共享开放情况表 6. 信息化项目建设内容确认表 联系人:韩 冬;联系电话:83163955 (市公共卫生信息 中心) 杨建朝 83978805 (市医院管理局办公 李朝俊 83970772 (市卫生计生委信息统 室) 计处)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 会 2016 年 6 月 6 日 附件 1 信息化项目需求确认表 项目名称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全员人口个案信息管理系统政务云迁移升级改造项目 服务对象 □社会公众和企业 ■政府单位 □机关工作人员 □事业单位 □其他 是否已有应用系统:●有 ○ 无 是否有历史数据:●有 ○ 无 北京市全员人口系统于 2010 年底开始建设,于 2011 年 11 月份完成 终验并正式上线运行,包括:全员人口个案管理信息系统、全员人口流 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员人口统计决策分析系统;2012 年 9 月份建设 应用 现状 项目需求 描述 北京市全员人口数据区县级部门信息核实对比系统,2012 年 12 月份完 成终验并正式上线运行,同一时期对全员人口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进 行了升级改造。2012 年 9 月份建设北京市全员人口统计决策分析子系统, 于 2013 年 6 月份完成终验并正式上线运行。 北京市全员人口系统属于卫生计生委内部实时应用系统,支撑全市 四级(市级、区级、乡/镇/街道级、村/居级)区划,9000 余用户在线 使用。管理全市 2200 多万人口数据,包括:个案数据、育龄妇女数据、 生育数据、计生数据、子女数据、婚姻数据等。数据库大约 300GB 左右。 现阶段,北京市全员人口系统硬件支撑资源包括:19 台应用服务器、 1 台前置机、2 台负载均衡、2 台小型机、2 台存储、1 台磁带库等。 统一认证系统资源包括:应用服务器 2 台、数据库服务器 2 台。 档案管理系统资源包括:服务器 1 台。 内容包括: 本次项目的实施是在北京市电子政务云平台的基础上,利用 云计算、虚拟化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将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全员人口、统 一认证、档案管理系统提升为具备高冗余、高弹性和高可靠性的云计算 平台,提供支撑全员人口系统运行的公共性基础性服务,大幅度提升已 有信息化软硬件的利用率,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节约能源消耗,避免 重复投入,提高计生信息化资源的共享能力,建立“低碳、环保、协作、 共享”的服务体系。 详见“项目需求”文档 业务
2016-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信息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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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由 侯茹 于 2022-05-18 16:06:49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