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 国办函〔2022〕10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 构: 《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已经国务院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 字政府建设、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的决 策部署,按照建设指南要求,加强数据汇聚融合、共享开放 和开发利用,促进数据依法有序流动,结合实际统筹推动本 地区本部门政务数据平台建设,积极开展政务大数据体系相 关体制机制和应用服务创新,增强数字政府效能,营造良好 数字生态,不断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为推进国家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国务院办公厅 2022 年 9 月 1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近年来, 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 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和平台建设,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 政务数据在调节经济运行、改进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支撑疫情防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政务数据体 系仍存在统筹管理机制不健全、供需对接不顺畅、共享应用 不充分、标准规范不统一、安全保障不完善等问题。为贯彻 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 十七次会议精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 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意见》(国办发〔2021〕 6 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 发〔2022〕14 号)部署要求,整合构建标准统一、布局合理、 管理协同、安全可靠的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加强数 据汇聚融合、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促进数据依法有序流动, 充分发挥政务数据在提升政府履职能力、支撑数字政府建设 以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制 定本建设指南。 一、建设背景 (一)建设现状。 1.政务数据管理职能基本明确。 2016 年以来,国务院出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 办法》(国发〔2016〕51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 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意见》等 一系列政策文件,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和 应用工作。目前,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结 合政务数据管理和发展要求明确政务数据主管部门,负责制 定大数据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政务数据采集、归 集、治理、共享、开放和安全保护等工作,统筹推进数据资 源开发利用。 2.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基本形成。 目前,覆盖国家、省、市、县等层级的政务数据目录体系 初步形成,各地区各部门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汇聚 编制政务数据目录超过 300 万条,信息项超过 2000 万个。 人口、法人、自然资源、经济等基础库初步建成,在优化政 务服务、改善营商环境方面发挥重要支撑作用。国务院各有 关部门积极推进医疗健康、社会保障、生态环保、信用体系、 安全生产等领域主题库建设,为经济运行、政务服务、市场 监管、社会治理等政府职责履行提供有力支撑。各地区积极 探索政务数据管理模式,建设政务数据平台,统一归集、统 一治理辖区内政务数据,以数据共享支撑政府高效履职和数 字化转型。截至目前,全国已建设 26 个省级政务数据平台、 257 个市级政务数据平台、355 个县级政务数据平台。 3.政务数据基础设施基本建成。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基础能力不断提升,已实现县级以上行 政区域 100%覆盖,乡镇覆盖率达到 96.1%。政务云基础支撑 能力不断夯实,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云基础设施基本建成,超过 70%的地级市建设了 政务云平台,政务信息系统逐步迁移上云,初步形成集约化 建设格局。建成全国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枢纽,依托全国一 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构建起覆盖国 务院部门、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初步实现政务数据目录统一管理、数 据资源统一发布、共享需求统一受理、数据供需统一对接、 数据异议统一处理、数据应用和服务统一推广。全国一体化 政务数据共享枢纽已接入各级政务部门 5951 个,发布 53 个 国务院部门的各类数据资源 1.35 万个,累计支撑全国共享调 用超过 4000 亿次。国家公共数据开放体系加快构建,21 个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成了省级数据开放平台,提供统一 规范的数据开放服务。 (二)取得的成效。 1.经济调节方面,利用大数据加强经济监测分析,提升研 判能力。数字技术在宏观调控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分析、投 资监督管理、数字经济治理等方面应用持续深化,政府经济 调节数字化水平逐步提高。各地区运用大数据强化经济监测 预警,加强覆盖经济运行全周期的统计监测和综合分析,不 断提升对经济运行“形”和“势”的数字化研判能力。 2.市场监管方面,通过数据共享减轻企业负担,提升监管 能力。利用前端填报合并、后端数据共享等方式,推进市场 监管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海关、商务等多部门业务协同, 实现企业年报事项“多报合一”,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优化 营商环境。充分利用法人基础信息,支持地方和部门开展企 业违规行为监管、行业动态监测和辅助决策分析,防范企业 经营风险。 3.社会管理方面,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和社会信用 体系建设。以大数据算法建模、分析应用为手段,推进城市 运行“一网统管”,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通过数据融合支 撑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开展危化品、矿产等重点企业风险态 势分析和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等工作,提升社会治理、应急指 挥的效率和质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信用状况分 析,揭示社会主体信用优劣,警示社会主体信用风险,整合 全社会力量褒扬诚信、惩戒失信。 4.公共服务方面,促进政务服务模式创新,提升办事效率。 各地区各部门深入挖掘、充分利用数据资源,促进政务服务 办理方式不断优化、办事效率不断提升,创新个税专项扣除、 跨省转学、精准扶贫、普惠金融等服务模式,企业和群众的 满意度、获得感不断提升。目前,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 达到 90%以上,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加速推进。 5.生态环保方面,强化环境监测和应急处理能力。建设生 态环保主题库,涵盖环境质量、污染源、环保产业、环保科 技等数据,通过跨部门数据共享,支撑环境质量监测、突发 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等 23 类应用,为打赢蓝天、碧水、净土 保卫战,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提供了数据支持。 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及时响应并解决各地区提 出的数据共享需求,推动各类防疫数据跨地区、跨部门、跨 层级互通共享,目前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共享调 用健康码、核酸检测、疫苗接种、隔离管控等涉疫情数据超 过 3000 亿次,为有效实施精准防控、助力人员有序流动, 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屏障,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务数据统筹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目前,国家层面已明确建立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但部 分政务部门未明确政务数据统筹管理机构,未建立有效的运 行管理机制。各级政务部门既受上级主管部门业务指导,又 归属于本地政府管理,政务数据管理权责需进一步厘清,协 调机制需进一步理顺。基层仍存在数据重复采集、多次录入 和系统连通不畅等问题,影响政务数据统筹管理和高效共享。 2.政务数据共享供需对接不够充分。 当前政务数据资源存在底数不清,数据目录不完整、不规 范,数据来源不一等问题,亟需进一步加强政务数据目录规 范化管理。数据需求不明确、共享制度不完备、供给不积极、 供需不匹配、共享不充分、异议处理机制不完善、综合应用 效能不高等问题较为突出。有些部门以数据安全要求高、仅 供特定部门使用为由,数据供需双方自建共享渠道,需整合 纳入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 3.政务数据支撑应用水平亟待提升。 政务云平台建设与管理不协同,政务云资源使用率不高, 缺乏一体化运营机制。政务数据质量问题较为突出,数据完 整性、准确性、时效性亟待提升。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 数据综合分析需求难以满足,数据开放程度不高、数据资源 开发利用不足。地方对国务院部门垂直管理系统数据的需求 迫切,数据返还难制约了地方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 理、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等领域数字化创新应用。 4.政务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尚不健全。 由于各地区各部门产生政务数据所依据的技术标准、管理 规范不尽相同,政务数据缺乏统一有效的标准化支撑,在数 据开发利用时,需要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对数据进行清洗、比 对,大幅增加运营成本,亟需完善全国统一的政务数据标准、 提升数据质量。部分地方和部门对标准规范实施推广、应用 绩效评估等重视不足,一些标准规范形同虚设。 5.政务数据安全保障能力亟需强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 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 法规出台后,亟需建立完善与政务数据安全配套的制度。数 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数据安全技术防护能 力亟待加强。缺乏专业化的数据安全运营团队,数据安全管 理的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在制度规范、技术防护、运行管 理三个层面尚未形成数据安全保障的有机整体。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 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 构建新发展格局,建立健全权威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 制,整合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增强数字政府效 能,营造良好数字生态,进一步发挥数据在促进经济社会发 展、服务企业和群众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进政务数据开放 共享、有效利用,构建完善数据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体系, 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使用,充 分释放政务数据资源价值,推动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模式优 化,不断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为推进国家治理体 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加强全局性谋划、一体化布局、 整体性推进,更好发挥中央、地方和各方面积极性,聚焦政 务数据归集、加工、共享、开放、应用、安全、存储、归档 各环节全过程,切实破解阻碍政务数据共享开放的制度性瓶 颈,整体推进数据共建共治共享,促进数据有序流通和开发 利用,提升数据资源配置效率。 坚持继承发展、迭代升级。充分整合利用各地区各部门现 有政务数据资源,以政务数据共享为重点,适度超前布局, 预留发展空间,加快推进各级政务数据平台建设和迭代升级, 不断提升政务数据应用支撑能力。 坚持需求导向、应用牵引。从企业和群众需求出发,从政 府管理和服务场景入手,以业务应
2022-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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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由 侯茹 于 2022-11-14 10:54:34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