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服务融入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促进 教育数字化转型的若干举措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 话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的意 见,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促进教育数字化转型,结合江西教育实际,制定如 下政策措施。 一、服务融入数字经济发展新战略 1.提升数字经济人才培养水平。充分发挥高校在数字化转型领域学科、科技、 人才等方面优势,以支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我省做优做强数字经济“八大工程” 为导向,推进高校数字经济相关学科和专业建设,重构数字经济时代复合型人才 培养知识体系。建立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学科生态,形成有力支撑数字经济发展 的学科布局。利用高校理论研发优势和职业教育实践技能强项,加强基础学科人 才培养,扩大急需人才培养规模。鼓励数字经济领域毕业生留赣就业创业。(责 任单位:职成处、高教处、研科处) 2.服务数字经济发展科研创新需求。培育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 新中心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推动高校组建一批协同创新研究院、产业技术研 究院等创新联合体。鼓励高校加强教育信息技术研究,推进人工智能、区块链、 大数据在教育领域的应用研究。推动高校与企业间开展重大技术供需对接,加强 产学研协作,推动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 设立数字经济、数字化转型、教育新基建等研究平台,通过建设层次丰富、模式 多样的数字研究平台,发挥集聚效应、规模效应,吸引高水平创新型领军人才, 形成数字人才高地。支持师生围绕数字经济开展创业实践,培养和孵化优秀数字 化企业。(责任单位:职成处、高教处、研科处) 3.打造数字经济人才智力高地。鼓励高校打造数字经济发展智库,加强数字 经济政策制度的前瞻性、整体性、适用性研究,支持智库与各级政府合作,发挥 智力优势,为全省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服务。整合高校数字经济师资力量,组建专 业化数字经济业务培训团队,围绕提升全民数字素养和技能,开展多层次、多领 域培训,打造数字经济知识培训品牌。鼓励教师生产和积累数据要素,支持基于 数据要素的成果转化。推进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建立人才共享机制,实现人力 资本有效配置。(责任单位:职成处、高教处、研科处) 二、打造教育数字化转型新格局 4.推动教育教学模式改革。推动信息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打造网 络化、沉浸式、智能化的新型教学模式。赋能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基于大数据分 析的智能诊断和学习辅导,实现差异化教学和个性化学习。赋能职业教育产教融 合,运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技术开展实训教学创新研究与实 践,推进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鼓励高校积极开展新兴前沿技术理论和应 用研究,探索推进人工智能背景下的高校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加强学习过程数据 分析,助力智慧学习社区建设。(责任部门:基教处、职成处、高教处、研科处、 评估院、教研室、教育技术中心,各设区市教育局) 5.创新教育教学评价方式。依托无感式、伴随式数据采集,客观记录师生 成长经历,建立长周期、全过程、多维度的数字档案,支撑各学段全过程纵向评 价和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为学生成长和教师发展提供指导。探索数据驱 动的发展性评价,推动学生综合素质数字档案在中考、高考中的应用,转变以考 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学生评价模式。支持教育人才多维度评价,支持拔尖创新人 才早期识别与培养。探索推进数据赋能学生身心健康评估和管理。(责任单位: 基教处、职成处、高教处、师资处、体卫艺处、督导处、考试院、评估院、教研 室、教育技术中心、国教中心,各设区市教育局) 6.提升教育治理服务能力。打造教育领域跨地域、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 跨业务的协同场景,实现教育行政部门履职方式和校园治理方式重塑。依托教育 数字底座,联结、贯通、整合经济社会发展数据和各类教育数据,支撑学校设置、 就近入学、学生资助、安全防控等业务需要。推动业务管理与教育政务服务全程 网上办理,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加强网络舆情捕捉和监测,实现态势全 面感知、风险监测预警。(责任单位:办公室、宣传部、规划处、基教处、职成 处、高教处、考试院、评估院、教育技术中心,各设区市教育局) 7.服务终身学习体系建设。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探索建立全省公民 终身学习成果认证体系。完善学分银行制度,推动各类平台有机整合,建立以人 为核心的学习成果汇聚渠道。鼓励学校面向社会开放共享学科教学、技能培训、 家庭教育、传统文化等数字教育资源。建立在线课程学分认定与管理机制,学习 者可通过跨校学习、在线学习、自主学习等不同学习渠道积累学分。强化全民数 字素养教育,鼓励高校、社会机构等面向各类群体建立数字化技术终身学习平台 和培训体系。(责任单位:职成处、高教处、研科处、师资处、评估院、国教中 心,各设区市教育局) 三、适应教育数字化转型新要求 8.加快教育新基建布局。积极融入国家教育新基建,推动教育云、数字校园 等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教育专网在教育数字化转型中基础性支撑作用, 持续迭代升级网络。探索构建省、市、县(市、区)三级教育云服务统筹联运管 理体系,优化云资源动态分配机制,推进“多中心”灾备体系建设。推进第六代互 联网协议(IPv6)规模部署,实现网络身份统一管理。推进数字校园基础设施建 设,鼓励学校开展基于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的应用场景建设。推进校园 物联网建设,为实现业务数据化和数据业务化提供支撑。推进智慧教室、专门教 室等设施数字化改造,探索校园安防、餐饮卫生等应用场景建设。逐步普及符合 学习需要的个人学习终端。(责任单位:规划处、基教处、职成处、高教处、评 估院、教育技术中心,各设区市教育局) 9.打造教育数字化基座。基于教育行业云,逐步形成面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与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大数据仓库。建立教育数据资源目录和溯源图谱,推动实 现“一数一源”。建设教育数据中台,继续开展数据治理,推动全省教育数据有序 流动共享。建设教育决策支持平台,基于统一数据资源体系和架构支撑,借助多 维数据建模开展关联分析,支撑教育的精准管理和科学决策。建设“人人通”APP, 为全省师生提供统一的用户认证与入口集成服务,提供精准教学、业务查询、证 书认证等教育服务领域深度应用。搭建用户中心、证照中心、消息中心、业务中 心、图表中心等通用基础能力模块,为各类数字化应用提供快速构建和部署能力。 (责任单位:规划处、评估院、教育技术中心) 10.优化数字教育资源供给。推进省、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一体化建设, 对接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部署市级教育资源分中心。探索构建应用驱动、 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资源共享新模式。积极利用市场机制,鼓励学校和社会共 同参与优质教育资源建设。探索人工智能技术支持下的数字教育资源内容审核, 实现资源备案、流通、评价的全链条管理。(责任单位:财务处、基教处、职成 处、高教处、研科处、师资处、评估院、教育技术中心,各设区市教育局) 11.培育师生数字素养。以“数据治教、数据助学”为主线,培养师生适应信息 化时代发展趋势的数字思维。实施“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建立完善数字化转型 培训课程体系,着力提升教师数字化专业素养。推进师范院校的教育技术学公共 课程改革,建设未来教师信息素养实训基地,支持师范院校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教 育教学的基础研究与实践应用。加强学生信息技术知识、信息技能、数字素养的 培育。(责任单位:基教处、职成处、高教处、师资处、国教中心) 四、构建教育数字化转型新机制 12.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成立江西省教育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 解决教育数字化转型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政策落地实施。成立江西省教育数 字化专家委员会,服务教育数字化发展,确保教育数字化建设和支持政策制度的 前瞻性、科学性。组建工作专班,及时跟进梳理业务需求,协调工作资源和总结 工作经验。各地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加强教育督导部门对各地 各校数字化转型工作的督查评估。(责任单位:规划处、督导处,各设区市教育 局) 13.加大先行先试和示范建设力度。加快推动重点业务率先数字化转型,建设 一批数据融合应用场景,满足多元化教育需求。学前教育重点探索智能监管、游 戏化教学等应用。基础教育重点探索课后作业辅导、个性化教育等应用。职业教 育重点建设适应数字化教学需求的实训课程体系。鼓励高校与科研机构、社会产 业等协同开发信息技术赋能的教育应用场景。落实教育部要求,开展国家智慧教 育平台整省试点工作,大力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积极探索智慧教育行之有 效的管理体制、保障机制、运维模式,建设一批典型应用和最佳实践,为全省乃 至全国教育数字化转型提供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责任单位:基教处、职成处、 高教处、研科处、评估院、教育技术中心,各设区市教育局) 14.完善教育数字化转型配套政策。强化财政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对教育数字 化转型重点任务和应用示范的支持力度。优化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结构,鼓励 引导各级各类学校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升数字化应用的实效和可持续性。健全激 励机制和评价机制,试点将信息化应用情况、参与学校数字化建设等作为加分要 素纳入教师职称、职级评价体系。完善教育数字化部门设置,试点在有条件的中 小学增设数字化部门和专业岗位序列,并完善晋升途径。拓宽经费来源,引导社 会产业力量、市场资金、公益资本等参与教育数字化转型建设,建立可持续的教 育数字化转型政策环境。(责任单位:组织部、财务处、规划处、师资处,各设 区市教育局) 15.筑牢数据安全管理防线。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个 人信息保护制度,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安全责任落实、安全应急处置等相关机制。 加强安全技术运用,探索借助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新技术,加强公共数据安全保 护技术能力。深化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以学校为最小单位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 任。强化对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和运营企业的集中规范管理。(责任单位:规划 处、宣传部、评估院、教育技术中心) 来源: 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
关于服务融入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促进教育数字化转型的若干举措
温馨提示:如果当前文档出现乱码或未能正常浏览,请先下载原文档进行浏览。
本文档由 侯茹 于 2023-06-29 16:15:51上传分享